
移工團體日前上街訴求廢除工作年限。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台灣人除了軍公教外,幾乎沒有勞工享有終身聘雇保障。一般勞工表現不佳,公司可依法資遣;面對移工入境後得永久留下的主張,台灣必須深思熟慮。廢除年限不僅不合理,更與美國、加拿大、日本、新加坡等先進國家嚴格管制移工年限及審核條件的做法背道而馳。台灣要留的是優質人才,而非發放永不淘汰的鐵飯碗。
現行年限制度,是唯一僅存的「自然終止點」,但家庭端更需「汰惡揚善」機制。全力支持優異看護延長甚至無上限,但態度惡劣、照顧品質低落或有虐待紀錄者,則必須離境;這才是公平,也才是對國人負責的態度。目前尚有年限限制,就已讓本該把重心放在照顧上的家庭,得廿四小時錄影蒐證自保,還在公部門協調下「支付和解金」方得解聘「不適任看護」。勞動部解聘審查期間動輒三到六個月,問題看護繼續住雇主家,受照顧者的安全毫無保障。近年力推的直聘與中階勞動力,對雇主保障更加不足,契約形同廢紙。一旦移除年限安全閥,問題看護將成「一次聘雇、終身綁定」,失能家庭的困境將從「照顧長者」淪為「管理問題看護」。我們已經照顧到筋疲力盡,哪還有力氣打勞資爭議戰?
聘請外籍看護的初衷,是穩定人力與照顧品質,讓重症、長者、失能、失智的家人能安心受照顧。勞動部不該偏聽移工團體提出的無限留台要求。失能家庭的要求很簡單,保障國人權益為優先。
首先,政府應建立全國統一、可量化的淘汰標準,例如一年內調解成立兩次以上、未通過年度技能複評、警方立案或醫療機構傷害證明、任何刑事犯罪紀錄,一律列入不予續聘、不予再入境的黑名單,並確實執行。其次,在完整建立汰惡機制前絕不廢除年限,更不能推出讓家庭毫無保障的新制。第三,勞動部別再將企業級制度的想像,強加在最弱勢的失能家庭身上。
失能家庭不但不反對移工,更歡迎真正優秀、願意久留的外籍看護。台灣勞工至今尚未享有終身聘雇,絕不該隨意賞賜鐵飯碗。政府若廢除移工年限,卻不先替失能家庭規畫可行的淘汰與保障機制,最終崩壞的將是數十萬個喘不過氣的家庭及台灣苦撐多年的長照體系。籲請勞動部停下腳步,傾聽日夜照顧親人的成千上萬個家庭心聲。家裡有需要照顧的人已很疲憊且弱勢,經不起被制度又一次遺棄。
失能家庭雇主堅決反對無條件廢除工作年限。有臥床重症、高齡失能、失智長者要照顧的家庭,無多餘人力與精力「管理看護」。企業尚有人資、法務、監控設備,但家庭雇主多是單打獨鬥的老弱病殘。回顧既往,勞動部每遇移工團體陳情抗議,就倉促推出新政策,從移工納勞保、懷孕權益手冊、看護工入境一站式服務、直接聘雇到中階勞動力,皆無完整配套,直接將聘雇移工的風險與管理責任,丟給最弱勢的失能家庭。面對種種移工權益與管理的要求,失能家庭做不到,也負擔不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