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機構照顧能量,勞動部預告調整聘僱移工資格,針對社福機構看護工也大幅放寬,新制改以「許可床位」核給移工名額,並將護理人員與本國看護人力併計,以本外勞1比1比例下調整可聘僱移工上限,預計增加1.4萬名照顧人力。

 

由於現行社福機構依「實際收容人數」採3比1核算移工名額,住宿式長照機構與護理機構則以「登記床位數」採5比1核算移工名額;機構聘僱外籍看護工人數不得超過本國看護工人數,即本外勞1比1的人數限制,導致過去不少機構反應,因照顧人力受限而無法再開新床位,出現兩難。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副署長賴家仁表示,未來將統一計算基準,均以各類機構「設立許可之許可床位數」核算,但社福機構3比1、住宿式長照機構與護理機構5比1的核配比例不變。

同時,新制也將打開聘僱移工上限。未來增加採計護理人員,也就是聘僱移工人數不得超過「本國看護工人數加上本國護理人數」,再依機構規模大小區分計算基準,當床位規模100床以上的大型機構,護理人數以2分之1採計,未達100床中小型機構,則以護理人員實際人數直接計算,藉此充實機構可用人力,提升照顧品質。